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基礎法醫學
Basic Forensic Medicine 
開課學期
101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王皇玉 
課號
LAW3090 
課程識別碼
A01 3160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7,8(14:20~16:20) 
上課地點
基醫302 
備註
下學期為「實用法醫學」。與郭宗禮合開
總人數上限:6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法醫鑑定為基礎法醫學之主要課題。法醫鑑定主要分為死亡方式鑑定、創傷鑑定、交通事故鑑定及毒品或藥物鑑定。在鑑定客體方面,如血液、DNA、酒精、尿液等通常對於活體為之,牙齒、骸骨通常針對屍體為之。二者皆屬刑事司法鑑定之對象,對於以後有意從事刑事司法工作之人而言,不能不有所瞭解,是其亦應為基礎法醫學課程講解之對象。

☆ 同學請注意:本課程大綱僅供參考,實際學習內容與評分方法仍依授課教師課堂上之要求而定,故請不要缺課,認真學習,必有所獲。 ☆
 

課程目標
希望選課同學能在本課程中瞭解一般法醫鑑定的項目、方式與基礎實務操作,培養日後從事相關法律實務工作之能力。

 
課程要求
選課同學應能清楚區分各種鑑定方式的不同,並能描述其特點、使用時機與應用方法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請依授課教師於課堂上之指示,參考相關書籍與資料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無資料